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印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作者:发布时间:2019-11-22浏览次数:381

    一、行动目标

    到2022年,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培训理念更加先进,培训层次更加完善,培训课程资源更加丰富,培训类型与形式更加多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多方协同培训机制基本建立,培训能力和服务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职业院校成为开展职业培训的重要阵地,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基本形成。

    具体目标:

    1.职业院校年承担补贴性培训达到较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年均达到5000万人次以上。

    2.重点培育一批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高水平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器和企业大学。

    3.建设一大批面向重点人群、学习内容和形式灵活多样的培训资源库,开发遴选一大批重点领域的典型培训项目,培养一大批能够同时承担学历教育和培训任务的教师,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60%

    二、行动措施

    1.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推动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面向重点领域,大力开展新技术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企业大学、职工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基地。加大对困难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力度。

    2.积极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开展人才紧缺领域的技术技能培训。加强适应残疾人特点的培训。鼓励涉农职业院校送培下乡,深入开展技能扶贫。

    3.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失业人员,开发周期短、需求大、易就业的培训项目,使失业人员掌握一技之长。突出帮、教、扶等特点,努力实现培训即招工、培训即就业。

    4.做好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求职技巧、基本技能等方面内容培训。推动职业院校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企业共同开展多样化就业服务。

    5.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模式改革。引导职业院校提升培训项目设计开发能力,增强培训项目设计的针对性。开发分级分类的培训课程资源包、数字化培训资源。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把培训送到车间和群众家门口。

    6.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对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培养一大批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使教师能驾驭学校、企业“两个讲台”。将培训服务课时量和培训成效等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7.支持多方合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在现有实训基地基础上,建设一批标准化培训实训基地。支持校企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就业创业实训基地。

    8.完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

    9.健全参训人员的支持鼓励政策。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应享尽享。加快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参训人员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鼓励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接受学历教育,培训成果按规定兑换学分。

    10.建立培训评价与考核机制。将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情况作为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考核评价重要指标和职业教育项目安排重要依据。对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

信息来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