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132


各单位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314号)精神学校将启动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具有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除外)

2.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3.成果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二、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一式二份,统一由电子版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以上材料报送至高教所。

2.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高教所邮箱

3.截止时间:5月25日。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评选要求择优推荐。

 

联系人:陆洁琰

邮箱:gjs8213@163.com

话:8213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pdf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22年4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