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发布时间:2021-03-31浏览次数:2877


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提出出台《办法》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基本原则、专业目录管理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职责。

第二章“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提出专业设置依据、论证要求,以及包括师资队伍水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本办学条件、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社会声誉等设置条件。

第三章“专业设置程序”规定专业设置的基本程序,明确了相关备案要求和备案所提交的论证材料。

第四章“专业设置指导与监督”明确建立健全专业设置、预警和调整机制、落实相应主体责任、加强阶段性评价与周期性评估监测等。

第五章 “附则”明确《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三大创新

  一是突出高起点。设置条件不低于普通本科专业,基本条件突出“双师型”教师、工学结合等类型教育要求,成果性指标体现近年来职业教育领域重大改革导向,均为公信力高且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稳定的工作。严格规范程序,积极稳慎推进,确保让有基础、有能力的专业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

  二是瞄准高层次。专业布点主动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培养解决复杂问题、进行复杂操作、确需长学制培养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主要从事科技成果、实验成果转化,生产加工中高端产品、提供中高端服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注重高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放管结合。加强管理,明确专业设置的具体规则、操作路径等刚性要求,有序推进、规范管理,避免一哄而上,对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数和学生数方面明确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

条件设置

《办法》对专业设置条件进行了细化,定性定量相结合设置了具体指标,充分体现类型教育特点。师资队伍方面,《办法》明确,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全校师生比不低于118,本专业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一定比例并有实质性专业教学任务,其所承担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一般不少于专业课总课时的20%教学管理方面,《办法》明确,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需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50%,实验实训项目(任务)开出率达到100%,要有稳定的、可持续使用的专业建设经费并逐年增长,有稳定、数量够用的实训基地校企合作方面,《办法》提出,要强化与现行相关政策协同,并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现代学徒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信息来源: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