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
2020年立项的项目。(今年准备结题项目,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按要求申请结项。)
2.报送材料
(1)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书》《变更申请表》(如有)和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
(2)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书》《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发送高教所邮箱。
二、结项工作
1.结项范围: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各类别项目。
2.报送材料
(1)纸质版结题材料按顺序装订一份。(A4双面打印,暂不胶装)
(2)彩打《结项证明》二份。(课题组员最多三人)
(3)电子版:《结项汇总表》发送高教所邮箱。
3.装订要求
封面——目录——《结项报告书》——《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有标注的研究成果复印件——研究报告(需要提交研究报告的课题组提供),各项材料之间以蓝色彩页间隔。
三、其他
学院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
联系人:安 倩
邮 箱:gaojskt@163.com
电 话:87088213
高教研究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