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和政策供给,使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是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要求各地要统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加快资源整合,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二是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地方有关部门在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时向职业教育倾斜,简化职业学校新建或改扩建增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职业学校快速补齐土地、校舍缺口和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对学校校园占地、校舍建筑、教学行政用房中的独立产权和租赁比例提出了要求。
三是优化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在选人用人上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自主权,在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允许学校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
四是改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要求各地要加强教育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汇聚各方资源建设一批集实习实训、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要配齐配足图书、计算机、实训设施等,加快设备更新和管理,及时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引入教学。
三、重点监测指标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校园占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总数、师生比、仪器设备总值、生均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
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
四、资金投入要求
财政部、教育部在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时,将各地达标工作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资金支持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职业学校要积极申请并用足用好地方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政策资金,调整优化校内支出结构,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经费基础上,把支持学校发展的资金更多用于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鼓励各地探索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相关制度。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职业学校利用经营收入与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合作,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流向职业教育,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五、如何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发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规划辖区内职业学校建设发展,建立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协调机制,成立达标工作专班,按照学校隶属关系,落实举办者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地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会商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对照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在全面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区域人口结构、经济发展基础和学校办学条件现状,制定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各地要加快出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配套政策,有效配置土地、资金、编制等公共资源,为实现办学条件达标提供保障。各职业学校要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统筹资源,加大投入,确保按时完成办学条件达标工作。
六、如何考核激励
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别牵头建立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调度机制,通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和实地抽检定期调度。国家将各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激励省份考核。地方将达标情况作为对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2023年起,每年对各地各校达标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工作成效作为国家新一轮职业教育改革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到2025年底仍不能达标的学校,要采取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
信息来源:教育部